又新又活的路。 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。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,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,身體用清水洗淨了,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;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,不致搖動,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。又要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。你們不可停止聚會,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,倒要彼此勸勉,既知道那日子臨近,就更當如此。(希伯來書 10:19–25) 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。因此,我們應當感到自己已被分別為聖並得以完全。然而,我們的良心卻會告訴我們相反的事。聖經如此描述良心如下: 原來在上帝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(羅馬書 2:13–15) 良心告訴我們什麼是對、什麼是錯。然而,它是建立在我們自己對善惡的知識之上,而這種知識是模糊且具有欺騙性的。特別是,善惡的知識本身就是罪。所以,即使我們已經得救,我們仍然會被罪所捆綁,以致感到自己是有罪的。更不用說魔鬼還不斷透過我們的良心攻擊我們。然而,這並不表示良心對我們是壞的、是可以完全不要的。我們需要做的,是認識是否有一條比我們自己的道路更好的道路。在聖經中,上帝如此描述祂自己的意念與道路: 耶和華說: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;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。天怎樣高過地,照樣,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;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。雨雪從天而降,並不返回,卻滋潤地土,使地上發芽結實,使撒種的有種,使要吃的有糧。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,決不徒然返回,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,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。你們必歡歡喜喜而出來,平平安安蒙引導。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發聲歌唱;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。(以賽亞書 55:8–12) 上帝不僅宣告祂的意念與道路遠遠高過我們,也應許祂的意念與道路將帶給我們豐盛的祝福與喜樂。然而,要順服上帝的旨意並不容易,聖經如此說: 我也知道,在我裏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。(羅馬書 7:18–20) 所以,我們需要額外的幫助,就是聖靈,如聖經所說: 我說,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,聖靈和情慾相爭,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。(加拉太書 5:16–17) 聖靈會帶領我們遠離那些在良心上產生問題的基本罪惡,如下所說: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。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。(加拉太書 5:18–21) 然後聖靈會在我們裡面結出果子,使我們的內心充滿,如下所說: 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。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。(加拉太書 5:22–23)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,是使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如下所說: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(加拉太書 5:24) 然後我們就能如此生活: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,就當靠聖靈行事。不要貪圖虛名,彼此惹氣,互相嫉妒。(加拉太書 5:25–26) 最終,我們將擁有如下的盼望: 我們靠著聖靈,憑著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義。(加拉太書 5:5) 這就是這條又新又活的道路,使我們在那日臨近時彼此激發愛心與善行。以馬內利。